《武汉
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学报》是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主办、省教育厅主管、全国公开发行的综合性学术刊物。期刊为季刊。凡欲投稿的作者,敬请阅读此稿约。
本刊为职业教育主管部门、研究机构、职业院校、行业企业等职业教育共同体成员服务,主要刊发职业教育发展
政策与管理制度、行业与区域经济发展、现代学校治理、专业与课程建设、教育教学管理
创新、教师与学生发展、教学教法研究、职业教育比较、创意创新创业等方面的理论与实证研究成果,同时刊发船舶与海洋工程、应用工程技术、应用管理等方面的研究成果。
一、常设栏目
1.职业教育发展:产教融合、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等国家、行业、区域等职业教育政策设计与制度创新的研究成果。
2.行业与区域发展:行业与区域经济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与职业教育等研究成果。
3.现代学校治理:职业院校内部、职教集团、职教联盟等管理体制机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等研究成果。
4.专业与课程建设:专业设置与调整、专业教学资源建设与应用、课程体系建设与改革、课证一体化、专业与课程诊改等研究成果。
5.教学研究:教学基本理论研究,教学管理、教学改革、教学手段、教学策略、教学方法、教学评价(诊改)等实证研究成果。
6.学生发展:学生素质能力结构、思想政治教育、创意创新创业教育、职业发展指导、学生评教评学评管等学生诊改研究成果。
7.教师发展:教师素质与能力、教育教学团队、教师职业倦怠、教师专业化、职业化发展、教师诊改等研究成果。
8.船舶与海洋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智能制造、港机装备与航海技术等领域技术研究成果。
9.应用工程技术:通用智能建造、智能制造、智慧生活等领域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及新规范。
10.应用管理:政权组织、事业组织、企业组织、社会组织等法人组织管理技术与管理实践创新等研究成果。
11.国际比较:国际组织职业教育发展政策,其他国家(地区)职业教育发展政策、发展状况、管理方式等
12.案例研究:职业院校教育教学管理、运行中成败得失案例分析。
二、稿件要求
(一)基本规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国家民族宗教政策、国家新闻出版政策相关规定。
2.符合我国语言文字规范要求,行文文明规范,不得使用有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科学理性、社会公序良俗的语言。
3.选题新颖,观点鲜明,论据充分,论证严密,语言精炼,数据准确,资料可靠,标点符号使用正确,及时反映职业教育学术研究和教育教学改革实践的最新成果。
(二)采用条件
1.稿件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理论深度,言之有物,具有理论探索与实际应用价值。
2.有新观点、新方法、新视角的特色稿件和专家稿件,有重
大学术理论创新的文稿,有省级及以上研究项目的稿件优先采用。
3.文稿字数,正文每篇在5000字左右(4500-5500),最长不超过8000字。
(三)文稿书写格式及要求
1.文本顺序。文题、作者姓名、摘要(不超过200字)、关键词、作者简介(真实姓名、出生年份、性别、籍贯、工作单位、职务、职称、学位和工作单位所在省、市、邮编)、中图分类号、文献标识码、正文、注释、参考文献及英文题目和作者拼音名。若有基金资助或课题经费资助的论文,请在[作者简介]后用[基金项目]注明基金项目名称或课题项目名称及编号。
2.文题:应简明准确反映文章的特定内容,以不超过20字为宜,一般不用副标题。
3.关键词:2-5个,采用教育教学标准主题词,若规定标准词表中无该关键词的可使用自由词。
4.中图分类号、文献标识码:此两项共占一行。例如:[中图分类号]G42[文献标识码]A。
5.图表:凡文字能说明的内容尽量不用表和图。文中的表或图应各有表题、图题,同时必须有相应的表序号和图序号。表中需说明的问题采用*、**、***表示,并置于表的下方加“注:……”。做图要规范,图坐标要设计准确,刻度均匀。
5.名词使用:文中所用专用名词不要随意缩写,如所用名词过长,而文中又需多次使用,则应在第一次使用时在全名后加圆括号注明缩写。
6.计量单位: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标点符号、数字用法等均按国家标准执行。
7.标题序号:可按四级小标题的格式写:如“1”“1.1”“1.1.1”“1.1.1.1”;一级、二级标题另起段,正文另起段;三级、四级小标题不另起段,与正文接排。
8.注释:注释是对正文中某一特定内容的诠释和说明,用数字加圆圈标注如①②……,置于文后,标注文献类型。中文注释须依次标明序号(外加圆圈)、作者、书名、出版地、出版社、出版年份、页码;外文注释须依次标明序号(外加圆圈)、作者姓、作者名、书名、出版地、出版社、出版年份、页码。
9.参考文献:(1)所列参考文献只限作者亲自阅读过的近期公开出版的主要文献,按文中首次出现的次序编号,内部刊物或未公开发表的资料均不列入;(2)参考文献置于注释之后,标注方式与注释相同。既有中文文献又有外文文献的,按中文在前、外文在后的顺序分别排列,并以第一作者姓氏的汉语拼音及外文字母为序;(3)同时出现多国文献时,按照中日西俄的顺序排列;(4)若引用文章为电子资源,请注明网络地址、更新或修改日期、引用日期;(5)引自序言或扉页题词的页码,按实际情况著录;(6)一般不超过8篇。
三、投稿要求
1.多作者文稿署名时须征得其他作者同意,排好先后次序,通知用稿后不再改动。
2.本刊只接受电子稿,请不要将稿件寄给个人。投稿方式为直接进入学报网站(whcb.cbpt.cnki.net),或者进入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官网,点击部门链接“船院学报”,进入学报网站;再点击“作者投稿系统”→注册→登录→投稿。来稿中请注明作者详细通信地址(收件人姓名、单位、住所、邮编、电话、电子信箱等)以便邮寄样刊。至投稿之日起三个月内未刊用者,作者可自行处理。
3.外语翻译。本刊接受的外语翻译语种为英语,翻译内容包括文题、作者姓名及单位、摘要、关键词(英文首字母大写)。
4.稿件文责自负,严禁抄袭、剽窃他人的科研成果。本刊有权对来稿作适当文字删节和修改,作者若不同意,请随稿说明。
四、其他
1.文献类型:以单字母标识(外加方括号),如专著(普通图书)为[M],论文集(会议录)为[C],汇编为[G],报纸文章为[N],期刊文章为[J],学位论文为[D],研究报告为[R],
档案为[A],舆图为[CM],数据集为[DS],未说明的文献为[Z],数据库为[DB],电子公告为[EB],联机网络为[OL],联机网上数据为[DB/OL],网上电子公告为[EB/OL]。
2.参考文献标注方式
①期刊——[序号]作者.篇名[J].刊名,年,卷(期):起止页码。
②图书——[序号]作者.图书名[M].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页码。
③论文集——[序号]作者.论文集名[C].出版地,出版者,年,页。
④专刊——[序号]专刊所有者.专刊题名[P].国别,专刊文献号.年。
⑤析出文献——[序号]析出文献作者.析出文献题名[A].原文献作者,原文献题名[C].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页码。
⑥报纸——[序号]作者.文献题名[N].报纸名,出版日期(版次)。
3.文稿一经采用,普邮赠样刊2册
4.联系电话:027-84803741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学报》编辑部
2019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