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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低龄少年犯罪的教师职业素养的培育研究
摘 要:
对低龄越轨少年而言,教育比惩罚更能发挥作用,学校教育比家庭教育更能产生抑制效应。然而我国中小学教师却存在职业素养与应对低龄少年犯罪不匹配的现状,为预防低龄少年犯罪,有必要培育教师良好的法律素养、博爱公正的道德素养和理性平和、意志坚定的心理素养,以此推动教师尊重学生、了解学生、信任学生、关爱学生,促进教师与学生建立相互交流和彼此信任的关系,抑制叛逆少年产生犯罪心理。
作 者:
  • 王静然
单 位:
    河南科技学院
关键字:
  • 低龄少年;法律素养;道德素养;心理素养;
页 码:
    17-19
出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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