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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校园安全事故基本类型和校方责任研判
摘 要:
校园安全事故可以划分为单纯校方侵权事故、职务侵权事故和他人侵权事故等三类。应从教育内容、教育手段、场所设施的危险性等方面判断学校是否尽到教育职责;并肯定未成年被害人的过错相抵原则。对教师履职行为的认定方面,应考虑行为的目的和可预见性;对于惩戒学生引发事故中的校方责任,应从实体和程序两方面考察惩戒措施合法性。学生间伤害案件中需从事故发生时间、起因、被害人自身过错、当事人的惯常表现等判断校方责任比例。
作 者:
  • 孙末非
单 位:
    广东省科技干部学院文化与传媒学院
关键字:
  • 校园安全事故;校方责任;过错相抵;
页 码:
    88-9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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