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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专业大学生积极人格培育
摘 要:
公安专业学生积极人格培育是公安院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途径,是培养满足公安工作发展需要的警务人才的必然要求,是促进公安专业学生成长成才实现人生理想的重要保障。要构建培养以忠诚为核心的政治品格、以为民为核心的宗旨意识、以责任为核心的担当精神,以公正为核心的价值追求,以廉洁为核心的职业操守的核心人格培育体系。
作 者:
  • 贾红秋
单 位:
    广东警官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关键字:
  • 公安专业学生;积极人格;培育;
页 码:
    32-34
出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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