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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规范食品快速检测使用的意见》
摘 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为发挥食品快速检测(以下简称“食品快检”)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现就规范食品快检使用提出以下意见:一、食品快检应具备的条件和能力食品快检可用于对食用农产品、散装食品、餐饮食品、现场制售食品等的食品安全抽查检测,并在较短时间内显示检测结果。(一)开展食品快检要有相应设施设备和制度。食品快检单位应具备相应设施设备和环境条件,并制定食品快检人员培训、设施设备管理、操作规程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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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页 码:
      148-149
    出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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