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述中国法律思想史,是重述法史的一个重要方面。从突破糖葫芦复述模式、突破以刑为主和法律儒家化论的局限、
实事求是地进行理论
创新四个方面,我们可以重新认识和阐述中国法律思想史。本文采取宏观理论阐发与具体法律思想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明刑弼教思想的
发展变化、律学是儒法诸家思想融合的结晶、先秦诸子各家法律思想的区别与会通、西汉以后的社会思潮和法律思想、区分古人法律思想的精华与糟粕等重要命题做了论证,就开拓大经大法思想、律例关系思想、食货法律思想、军政法律思想、立法思想及大法常法权变之法关系思想等陈述建言,对成案司法判例说、从令至例形成明代律例体系说、清代条例专指刑事法规说和通行性质法律形式说等作了修正。提议改进研究思维和方法,拓宽研究领域,撰写体现融合诸子各家思想的、发展变化的法律思想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