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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工因胎儿畸形选择流产,能否享有生育保险待遇
摘 要:
小保:怀有身孕的我前往医院产检时,得知胎儿存在畸形。经过慎重考虑,我选择人工流产手术。鉴于公司没有为我缴纳生育保险费,导致我无法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销医疗费用、获取生育津贴。我曾多次要求公司支付,但被公司一再拒绝,其理由为我只是流产,并非生育孩子,不能享受生育待遇。请问:公司的理由成立吗?
作 者:
颜东岳
单 位:
江西省兴国县人民法院
关键字:
页 码:
4
出 处:
就业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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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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