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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语料库的当前我国立法语言中情态词“可以”考察——兼论我国立法授权性法律规范的技术规范
摘 要:
情态词可以主要有条件许可建议等三个基本义项,分别对应动力情态、道义情态与认识情态。这三个义项在立法语言中均有体现,其中,许可义项可以从句义上分为赋权许可与一般许可。在立法语言中,除了条件义项以外,可以的其他义项均能够表示授权性法律规范。在目前的立法语言中,可以的使用仍存在意义多元、功能复杂的情况;授权性法律规范的立法技术规范也不统一。从形式上对可以的不同使用情况进行功能上的分化,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这类相关问题。
作 者:
  • 殷树林 李依轩
单 位:
    黑龙江大学文学院
关键字:
  • “可以”;情态;授权性法律规范;立法技术规范;立法语言;
页 码:
    68-76
出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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