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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侵权案件中市场调查报告的适用
摘 要:
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所确立的商标侵权判断标准坚持混淆可能性理论,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判断要素,判断侵权行为是否使得相关公众对特定商品或商标产生混淆。而市场调查报告作为一种证据形式,能够直观、全面地反映相关公众对特定商品的主观认识,可以作为证据在商标侵权案件中加以适用。目前,商标侵权案件中调查报告的适用率极低。透过司法现状,分析市场调查报告的适用困境,并为其作为证据适用提供建议,有助于提升调查报告在商标侵权案件的适用率。
作 者:
  • 张志远1 栗东升2
单 位:
    1.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 2.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
关键字:
  • 商标侵权;市场调查报告;证据;
页 码:
    211-212
出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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