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期刊文献 >> 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
摘 要:
创新提升超越引领纲;铸爱党爱国敬业爱岗魂;立企业强寓行业兴盛本;树诚信和谐公平竞争德;筑美丽建材员工富裕梦。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2号为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深化税收领域放管服改革,加大推广使用电子发票的力度,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在前期宁波、石家庄和杭州等3个地区试点的基础上,在全国新设立登记的纳税人(以下简称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以下简称专票电子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作 者:
单 位:
    国家税务总局
关键字:
页 码:
    3
出 处:
HTML阅读PDF文献下载您还没有登陆会员账号,请先登陆,在进行阅读或下载!
返回顶部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