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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人被侵权的损害补偿范围
摘 要:
首先,委托人为损害补偿的正当性在于,委托人承受事务处理带来的利益,也应当一并承受事务处理中的风险。其次,此处风险仅限于执行事务的典型风险,而不包括受托人的一般生活风险。最后,关于受托人不可归责的要件,不应对条文做反面解释,而可考虑与有过失制度的类推适用。因为可归责性要件不影响委托人承担责任,依据相同事务相同处理,则此要件亦不应影响受托人拥有损害补偿请求权。1问题的提出案例一:甲有偿委托乙收取自来水费并定期维修水管。
作 者:
  • 兰蕙
单 位: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
关键字:
页 码:
    46-48
出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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