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克是自由主义思想的代表人物之一,其在批判君权神授理论的前提下,提出了影响深远的天赋自由的个
人权利思想。洛克的个人自由权利的逻辑起点为自然状态,他认为,自然法等同于理性,人在自然状态中受理性的指导。在自然状态社会中,人的自由权是无法全面保障的。洛克认为,公民通过每个人同意由自然社会进入公民政治社会共同体,制定全体公民同意的共同法律法规,并通过现成的社会法规定自身的行为方式,才能实现个人的自由权利。同时指出,自然法则和社会法都具有局限性,要辩证看待它们的统一关系。洛克的自由权利思想不是绝对的自由,而是有条件的自由,这对推动个人自由权利的行为选择、
法治社会建设和政府行为有深刻的
实践意义和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