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刑事涉案虚拟货币处置存在的法律规范缺失与实务需求之间的矛盾,公安机关在
实践中
探索涉案虚拟货币自主处置模式和委托第三方机构处置模式。通过系统考察公安机关现行处置模式的运行效能与制度框架,当前实践中形成的自主处置与委托第三方处置两种模式均存在显著的制度风险。基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权的制度功能,可引入检察机关“双轨监督”并行的新模式,通过建立检察机关前置审批程序与全流程技术监督体系,实现权力制衡维度的事前合法性审查与区块链存证技术的动态中立监督相结合。该模式能有效解决处置主体资质缺陷、第三方机构监管
真空及司法廉洁性保障难题,为涉案虚拟货币处置提供兼具程序正当性与实体公正性的制度路径,对完善数字资产司法处置机制具有规范建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