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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身背“服务期”,离职时要赔付违约金吗
摘 要:
为留住人才或者避免人力资本投资损失,用人单位往往会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即约定劳动者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离职,否则,就要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那么,身背“服务期”的劳动者,在主动离职或被辞退时是否都要支付违约金呢?是否得按协议约定的违约金数额如数支付呢?
作 者:
  • 潘家永
单 位:
    关键字:
    页 码:
      7-8
    出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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