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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浪费有“法”治
摘 要:
历经二次审议,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4月29日表决通过了反食品浪费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这意味着,从此,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不再仅仅是倡导和号召,已经成为生效的法律条文。反食品浪费法的要点包括:公务活动用餐不得超过规定标准;可奖励光盘行动消费者;点餐浪费可收厨余垃圾处理费;商家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最高罚1万;食品生产经营者严重浪费,最高罚5万;制作发布传播暴饮暴食视频节目,最高罚10万。
作 者:
单 位:
    本刊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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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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