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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制油项目有组织排放口VOCs排放源强分析
摘 要:
通过对制油项目14类有组织排放口挥发性有机物(VOCs)浓度进行检测、分析,低温甲醇洗尾气洗涤塔尾气排放口VOCs排放量最大,占有组织排放总量的51.4%,其次是气化备煤热风炉排放气,占有组织排放总量的28.3%,脱碳单元再生气分离器排放气占12.7%。煤制油项目有组织排放口全年排放挥发性有机物1550.69t,以上三个排放口排放量占有组织VOCs排放总量的92.4%。根据油品产量计算,单位油品有组织VOCs排放因子为0.41kg/t。文章提出煤制油项目VOCs总量进一步减排,应重点削减这三类有组织排放口的排放。
作 者:
  • 周其信1;施耀1;朱国强2
单 位:
    1.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煤制油分公司;2.浙江大学化学工程与生物工程学院
关键字:
  • 煤制油;VOCs;有组织排放;
页 码:
    46-47
出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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