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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企业新设分公司增值税税收筹划研究——以JH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为例
摘 要:
为了争取新订单,JH公司筹划新设分公司,选择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自行采购材料委托总公司加工后销售混凝土,按照13%税率申报增值税,向客户开具13%税率发票。本文以JH公司为税收筹划案例,总结出只有一个搅拌站的混凝土公司如何通过增加分公司作为交易主体,引入委托加工模式,既实现了总公司享受简易计税带来的节税效果,又实现了分公司向客户开具13%税率发票。
作 者:
  • 黄基友
单 位:
    四川华政大壮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关键字:
  • 混凝土公司;分公司;增值税;税收筹划;
页 码:
    1-3
出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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