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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印证证明规则的泛化适用:问题与对策
摘 要:
刑事印证证明规则要求某些证据之采信、事实之认定,必须以证据印证为必要条件。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着印证证明规则泛化适用的现象,这对实现司法公正有着消极影响。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国应当明确印证证明是刑事证明的重要方法,但并非唯一的方法,应当区分“一般印证”与“高度印证”两种印证程度。另外,还应当根据证据种类、待证事实类别、案件类型、是否适用死刑等因素,确定印证证明规则适用的具体范围及相应的印证程度。
作 者:
  • 蒋鹏飞
单 位:
    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
关键字:
  • 印证;印证证明规则;自由心证;印证程度;
页 码:
    8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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