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为防范和治理“微腐败”,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高度提出了一系列新范畴、新思想、新观点,形成的关于“微腐败”及其治理的重要论述饱含着哲学意蕴。对本体论的探源揭示了“微腐败”的本质是权力异化;始终坚持人民至上,是治理“微腐败”的价值论取向;运用唯物辩证法的相关规律和范畴为治理“微腐败”提供了认识论依据;系统治理是“微腐败”治理的
实践论路径。从本体论、价值论、认识论、实践论层面探讨习近平关于“微腐败”及其治理重要论述的哲学意蕴,对于深刻揭示以人民为中心的党的执政理念和有效治理“微腐败”提供了哲学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