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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习期”工资可以随便约定随便给吗
摘 要:
小保:我是学建筑工程技术的,职校毕业后被一家建筑公司聘用。入职时,老板对我说:“你刚走出校门难以立即上手,需要见习1年,见习期间只能拿见习工资,每月1450元。”经过协商,我同意了。工作几个月后,我获知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是1950元,于是向老板提出应当按规定标准给我发工资。老板振振有词地说道,企业可以自主决定见习期间的工资,不受最低工资标准的限制。请问,企业对于“见习期”工资可以随便约定随便给吗?
作 者:
  • 小保 ;潘家永
单 位: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
关键字:
页 码:
    1
出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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