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主成分分析和聚类分析的方法对
西部十省区(四川、重庆、贵州、云南、新疆、宁夏、青海、西藏、陕西、甘肃)废水污染河流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得出如下研究结论:四川的废水污染河流情况综合评估得分最高,具体得分为1.618706077;西藏的废水污染河流情况综合评估得分最低,具体得分仅为-0.962992192。西藏、青海、宁夏废水污染河流情况综合评估属于第一类,四川废水污染河流情况综合评估属于第二类,重庆、贵州、云南、陕西、甘肃、新疆废水污染河流情况综合评估属于第三类,废水污染河流的程度介于第一类和第二类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