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大全
万向问答
期刊动态
学术会议
科研项目
帮助中心
免费注册
|
会员登录
文献检索:
文献标题
文献标题
关键词
摘要
作者
单位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期刊文献
>> 正文
规范视角下我国学前教育立法适用范围的省思——兼论《学前教育法》第2条之完善
摘 要:
制定
学前
教育
法律是保障学前儿童合法权益,完善国家教育法律体系的重要举措。然而,《学前教育法》第2条的适用范围采用“保教分离”模式,将0~3周岁学前儿童排除在适用范围之外,难以符合立法的科学性、前瞻性要求,也不符合“社会保障立法”的定位。该条规则宜采用“保教一体”模式,将适用范围扩大至0~6周岁学前儿童。同时,设置由教育部门对“保教”进行统一监管的单轨制管理模式,构建保育与教育师资一体化认证的管理体系,推动社会力量规范参与保教公益办学,以此规范学前教育实施,提高保教质量。
作 者:
王惠民
单 位: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关键字:
保教一体;学前教育法;适用范围;
页 码:
78-83
出 处:
怀化学院学报
-
2025年02期
您还没有登陆会员账号,请先登陆,在进行阅读或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