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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衡轮”中探索绩效问题的解决之道
摘 要:
2020年底清华大学人事处制定了《清华大学职工考核评价实施办法(试行)》,并下发通知对全校在职职工进行2020年度考核评价。职工年度考核系统是年度考核的辅助工具,学校于年初确定职工个人绩效目标和工作量占比,于年末,结合职工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表现,从履职情况、胜任力和满意度三个方面对其进行考核评价。考核采用职工自评和主管领导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获得优秀等次的职工可获得表彰和绩效奖励,得到不合格等次的职工,学校将取消其绩效奖励。
作 者:
  • 颜敏
单 位:
    清华大学
关键字:
页 码:
    72-73
出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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