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残疾人群体享有平等的公共文化服务权益,是提升残疾人群体精神生活
品质的重要抓手,是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的应有之义。近年来,我国残疾人事业取得了诸多进展。《残疾人蓝皮书(2020)》指出,我国残疾人事业
发展指数由2008年的44.9%提升至2018年的71.5%,并呈现稳步上升趋势。但是在残疾人群体享有公共文化服务权益保障方面却存在着重硬件建设轻
软件建设的问题。究其原因是硬件建设相对于软件建设而言,具有见效快、可量化、易操作等优势。根据实际情况,文章以残疾人群体参观博物馆为例,主要从顶层设计立法、工作交流机制、单位选人用人标准、平台搭建等软件建设方面着手,以点带面,努力构建特殊群体共享公共文化服务的长效机制,提升残疾人群体参观博物馆的体验感与主体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