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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坐诊
摘 要:
我们(总公司)安排了一名员工在旗下的子公司担任某职务,该员工的社保和公积金都由总公司负责缴纳,工资和福利则由子公司负责支付。同时,该员工与总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没有与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有一个疑问,如果该员工与公司之间发生劳动争议,应由总公司还是子公司履行相应的法律义务?一般情况下,判断劳动关系的归属是根据劳动合同签订的主体进行确认的。即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履行用人单位的法定权利并承担法定义务。
作 者:
韩英花
单 位:
劳达管理咨询公司/劳达律师事务所
关键字:
页 码:
50-51
出 处:
人力资源
-
2021年2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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