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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违纪,用人单位能一事二罚吗
摘 要:
小保:我是公司的一线工人,某日下午,我在车间与组长发生争吵、扭打,但未造成身体伤害及财产损失。第二天,我就此事向组长赔礼道歉,并写了检讨书。公司认为我不服管理殴打组长,影响恶劣,依据“员工手册”对我作出如下处理:记大过、扣除两个月奖金。谁知,公司两个月后又翻旧账,以我曾经不服管理殴打组长、违反了“员工手册”为由,跟我解除了劳动合同。请问,公司对我的一次违纪行为先后做出不同的处理,合适吗?
作 者:
  • 小保 ;潘家永
单 位: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
关键字:
页 码:
    1
出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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