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人的自由全面
发展,是无数马克思主义者对人的终极关怀与毕生追求。构建自治、德治、法治三治融合的
社会治理体系,一方面是为社会发展提供制度保障,但同时也为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提供了重要路径。具体而言,自治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核心动力,其目的在于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实现自我发展;德治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首要目标,其作用在于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为人的全面发展指引正确方向,进而引导人们遵循正确的社会引领;法治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根本保障,法治为自治和德治的运行树立兜底的规则,进而保障每一个人的全面发展。自治、德治、法治这三治融汇共生,缺一不可,共同为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