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社会组织扮演着桥梁、
安全阀、蓄水池的角色,是基层
社区治理不可缺少的重要主体。当前政府、民众等治理主体对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的深层价值认识不深,阻滞了社会组织功能的进一步发挥。我国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的价值逻辑体现在其重构了国家与社会、社区与家庭、居民与居民这三对关系,是国家社会化、家庭社区化、个体组织化的积极形塑者。更好发挥社会组织在社区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国家要进一步夯实社会组织支持系统,社会组织要加强自身建设,社区居民要强化对社会组织主体地位的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