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15日,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四次提到运用检察建议监督手段,充分体现了《意见》对检察建议工作的关注和重视。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能的方式,因其不是一种强硬的以追究相关单位或人员法律责任为目的的监督手段,而是一种相对柔和的公权力,需要以建议对象的支持配合为前提产生效果,故亦被称为柔性监督。近年来,山东省某县检察院积极
探索破解检察建议文书质量不高、监督力度不强、整改效果不好等突出问题,努力让柔性监督彰显出刚性的监督效果。本文深入分析了司法理念亟需更新、硬性约束不够有力、对外宣传不够到位、文书质量有待提升、制度落实不够严格、跟进监督后劲不足等检察建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从注重理念革新、提高制发质量、借力扩大影响、优化工作机制等四个方面给出了改进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