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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中国海关沉船打捞制度探讨
摘 要:
沉船起除制度是近现代西方各国的法律制度之一。中国的相应制度从19世纪才开始制定,1896年,中国海关总税务司赫德在总理衙门的指令下,仿照英国的法条制定了沉船起除规则,即724号总税务司通令,但到1915年才被中华民国北京政府正式批准,成为法律。该制度的主要原则是,海关对其管辖水域内的沉船具有强制起除的权力,起除成本由船主承担。1930年,天津海关的沉船打捞案例证实了该制度曾有效通行。
作 者:
  • 高潮1,2
单 位:
    1.天津师范大学;2.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关键字:
  • 中国近代海关;沉船起除;制度;
页 码:
    141-143
出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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