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家
能源转型的战略背景下,为推动构建新型电力系统,保障电力系统
安全、优质、经济运行,有效规范电力系统并网运行管理和辅助服务管理,由国家能源局、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以及各区域电力监管机构(东北、华北、西北、华东、华中、
南方能源监管局)先后制定并发布了全国及各区域《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和《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下称两个细则).但通过对风电、光伏等
可再生能源并网电厂进行考核,以平衡传统火电与可再生能源之间的出力及利润分配,势必对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收益造成一定负面影响.本文系统论述了两个细则的内涵,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在其保障下我国可再生能源持续健康
发展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