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
美术史上看,对于抽象绘画的解释或者辩护,主要有两个角度,一是表现主义,一是形式主义。二者之间既有内在的联系,但也并不完全一致,有时甚至彼此对立。”[1]在抽象绘画中,表现主义的目的在于抒发
艺术家的个人情感,以抽象的艺术手法处理物像,表现抽象的主观情感;形式主义则是以艺术内在的形式美感作为表现目的,客观呈现形式上的美,主张艺术的本质就是形式。笔者的系列
作品名为《气韵》,在笔者看来,气韵不仅仅存在于艺术作品之中,也存在于自然万物大千世界。在李泽厚的《美学四讲》中关于自然美他提到了四个表现过程,总结下来分别是对抗、移情、还原、共存四个阶段,笔者的作品处于移情这一阶段,侧重对于自然的回忆,记录特定的氛围与心态,表现源于心灵的自然,在自然中宣泄情感。笔者对于自然美进行了提取与抽离,通过抽象的表现手法,以表现自然中的“气韵”作为
创作目的,通过色彩、节奏、构成来展现自然之美与内心之美的气魄与韵律,从而引起观者心灵深处的共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