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期刊文献 >> 正文
“重大误解”下合同的效力研究
摘 要:
作为民法重要原则,意思自治贯穿民法始终,而提出重大误解制度的初衷,主要是确保表意人表意瑕疵得到救济,真正做到表意真实且合同自由。另外,合同法也有相同规定,即:重大误解可被用来为撤销合同行为提供支持。如何认定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是当前理论与实务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文章以此为背景,对重大误解合同所具有效力进行深入研究,内容涉及民法规定、主要构成及不同情形所形成效力等方面,供相关人员参考。
作 者:
  • 相莉
单 位:
    中共赤峰市委党校
关键字:
  • 合同签订;重大误解;法律效力;
页 码:
    49-50
出 处:
HTML阅读PDF文献下载您还没有登陆会员账号,请先登陆,在进行阅读或下载!
返回顶部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