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11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出版总署成立,原华北人民政府
教育部教科书编审委员会的人员进入出版总署下的编审局,继续从事新中国教科书编审工作。1950年2月,编审局印发了《中小学教科书审读补充意见书》。该意见前承《中小学教科用书审读意见书》,后继教育部教科书管理,是新中国成立后集中统一的教科书体制构建的重要过渡环节。《中小学教科书审读补充意见书》的发现和整理,对于厘清开国教科书编审工作领导、组织、实施、接续
发展的情况和脉络,廓清对于新中国成立之初教科书编审工作的一些模糊甚至错误的认识,客观评价教科书编审委员会和编审局的教科书编审工作,具有独一无二的学术和史料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