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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健康中国战略目标下公民健康权的国家促进义务——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为背景
摘 要:
健康中国战略目标下公民健康权的国家促进义务立足于公共健康,以维护公共卫生安全为核心目标,在整体上促进医疗卫生与健康事业的发展,是国家保障公民健康权的最高义务形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公民健康权国家促进义务的合理性基础在于,公共健康实践中的伦理责任是生成国家促进义务的“驱动力”,而全球化背景下频发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公民健康权仰仗国家促进义务的重要“催化剂”。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公民健康权与国家促进义务是双向互动的关系:一方面,公民健康权的发展需求是激活国家促进义务的积极推动力量;另一方面,国家促进义务是公民健康权实定化的刚性介质力量。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公民健康权国家促进义务的建构要求具体包括:建立基础性健康促进制度的基层要求,采取全方位全周期健康促进手段的中层要求,实现健康中国战略布局下健康促进目标的高层要求。
作 者:
  • 王兆鑫
单 位: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关键字:
  • 健康中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公民健康权;国家促进义务;
页 码:
    108-119
出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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