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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明中后期辽东地权关系的转变
摘 要:
明初,辽东推行军屯制,田地皆为公有。自宣德年间开始,辽东军屯制逐渐遭到破坏,屯粮数额远不及明初。至嘉靖、隆庆时期,随着军屯制的破坏,召人承种屯田以及鼓励开荒成为新的政策,承种田和科田出现,同时无科田亦随之出现,辽东的地权关系逐渐由公有向私有转化。与此同时,田地买卖现象出现,标志着地权关系私有化加剧。
作 者:
  • 孟艳霞
单 位:
    渤海大学
关键字:
  • 明朝土地制度;明朝地权;辽东军屯;
页 码:
    88-93
出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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