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劳动关系是法治河南建设中的重要一环。目前河南省劳动争议案件数量呈上升趋势,而且集体劳动争议案件所占比例越来越大,除传统的劳动争议之外,新型劳动争议也开始出现。同时,河南省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过程中也存在着障碍,
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作用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建设任重而道远,而且还存在着立法缺陷和裁审脱节等问题。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加强调解组织和三方协商机制建设,构建以劳动行政部门为主导、各部门参加的多元化调解机制,加强地方立法和裁审衔接等,从而实现和谐劳动关系建设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