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可以顺延或者重新约定吗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劳动法》对试用期作出了规定,但由于比较原则,加之劳资双方理解上的偏差,以致常常引发试用期方面的争议。员工试用期内生病,企业能否单方顺延试用期[案例]褚某与江苏某公司签订了三年期的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为两个月,到2020年11月30日结束。2020年11月20日,褚某因病住院20天,履行了病假手续。褚某出院到岗后,公司告知其试用期期限恢复计算。褚某认为,公司这种顺延试用期的做法是变相延长试用期,对此不予认可,于是向江苏省某市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结果被劳动仲裁委裁定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