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病程的迟发性运动障碍的治疗效果
目的:探讨迟发性运动障碍(TD)的病程与疗效的关系。方法:选取福建省宁德市康复医院2010年1月至2019年1月收治的135例门诊及住院TD患者为研究对象,根据入院时TD持续时间分组,A组30例:TD持续时间<3个月;B组42例:3个月≤TD持续时间<6个月,C组63例:TD持续时间≥6个月。不改变或略减少原有的抗精神病药量,停用苯海索,给予盐酸硫必利、异丙嗪口服,盐酸硫必利0.3g/d,异丙嗪75mg/d。在用药前和用药后2周、4周、8周、12周、6个月、12个月用不自主运动量表(AIMS)评分,观察其疗效。结果:入组时,AIMS得分A组>B组>C组,且P值均<0.01;经1年的治疗后,治愈率A组>B组>C组,且P均<0.01。各组在治疗4周时减分最明显,AIMS减分均达2分以上;4周至6个月各组仍有一定改善,但6~12个月各组均未见进一步改善。结论:对于迟发性运动障碍,越早治疗,效果越好,用药时间尽量达6个月,长期疗效未见进一步改善。
单 位:
1.福建省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院;2.福建省宁德市康复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