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存在着一种行为,外观上看似无害,客观上却对某种犯罪行为起到促进作用,在刑
法学界通常称之为中立的帮助行为。在传统的共犯理论中,帮助者实施了帮助行为,行为与结果之间具有因果性,主观上对此存在认识,即可作为帮助犯处罚。但中立的帮助行为由于其中立性、日常性、可替代性以及对象广泛性,若全作为帮助犯处罚会导致社会生活陷入混乱,显然并不合理。在各种学说之中,客观归责论着眼于从行为是否制造了不被允许的危险来对中立帮助行为进行规制,具有合理性。本文主要从责任认定和典型类型两方面对刑法中的中立帮助行为进行了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