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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涉外协议管辖制度中实际联系原则的去与留——以加入海牙《选择法院协议公约》为视角
摘 要:
我国在涉外协议管辖制度中纳入实际联系原则以保护弱者利益,维护国家司法管辖权,但由于我国立法未对实际联系地的判断标准作出明确规定,而实践中广泛采用严格的客观标准,导致实际联系原则的立法目的难以实现,饱受学界争议。同时,我国签署的海牙《选择法院协议公约》与我国涉外管辖制度之间对实际联系原则的不同立场,使实际联系原则去与留的冲突更为焦灼。本文试图以加入海牙《公约》为视角,对实际联系原则的去留进行分析。
作 者:
  • 姜曦;赵仙
单 位:
    吉林财经大学法学院
关键字:
  • 实际联系原则;协议管辖制度;管辖权;《选择法院协议公约》;
页 码:
    111-114
出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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