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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收养效力问题研究
摘 要:
现已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要求收养双方需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登记,登记完成后,收养关系才成立。但在司法实践中仍有部分法院认为即便没有经过登记手续,收养关系也可能成立。是否应该认可事实收养的法律效力?本文将通过对曹某生、黄某秀诉朱某民、刘某红监护权案进行法律分析,来探讨这一问题。
作 者:
  • 龚卓
单 位:
    吉首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关键字:
  • 收养关系;登记;事实收养;
页 码:
    139-140
出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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