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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新规下肖像侵权认定
摘 要:
肖像是自然人可被识别的身体外部形象,不仅局限于面部特征的范围,取消肖像侵权需要以盈利为目的的规定是《民法典》关于肖像权做出的重大改变,这一改变将尤其会给和肖像有关的摄影、绘画等作品创作领域带来全新面貌。肖像侵权的认定已经发生改变,新法已经生效,我们需要研究《民法典》中的规定,创作者把握侵权与创作的界限,自然人培养肖像权权利意识,认识基本侵权表现方式。
作 者:
  • 周阿芳
单 位:
    吉首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关键字:
  • 肖像权;人格权;民法典;
页 码:
    73-74
出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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