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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税务机关适用实质课税原则的范围
摘 要:
实质课税原则作为一种非常态状况下税法条款的解释与适用原则,税务机关经由经济实质标准来防范纳税人逃避纳税义务,从而保障国家财政利益与实现公平分配税收负担之目标。但该原则的适用会从形式上破坏税收法定原则下所确定的税收制度的合法性与正当性,进而侵害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因此,阐述了为克服此种因课税要件的形式与实质相分离所带来的矛盾与冲突,并指出,为保持国家税收利益和纳税人合法权益之间的平衡,实质课税原则的适用范围应限制在课税要件的认定、无效或者即将无效法律行为、违法行为以及避税行为等专门领域。
作 者:
  • 袁杨
单 位:
    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常州大学中国财税法治战略研究院
关键字:
  • 税务机关;实质课税;经济实质;法律实质;
页 码:
    136-140
出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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