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我国法治建设重要的一环,这也是赋予司法机关的一项艰巨任务,这要求有关机关不断地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坚守相关法律
政策。在司法
实践中,需要司
法人员明辨分清黑社会性质组织和恶势力犯罪集团的不同之处,以促进对司法案件正确定罪量刑,认识到恶势力集团犯罪的本质特征是为非作恶,欺压百姓,并且拥有一双火眼金睛识破犯罪分子的隐蔽犯罪手段,对软暴力犯罪行为绝不姑息。在办案过程中办案人员要积极适用认罪认罚制度,将惩罚犯罪和保障
人权相结合,提高司法效率,维护社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