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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与招投标文件不一致,工程价款怎样结算?
摘 要:
发包人发出招标公告,要求本次工程招标采用优惠率形式。承包人进行了投标,其投标函载明投标优惠比率为8.5%,其后发包人向承包人发出中标通知书,载明结算方式为以定额为基础扣除优惠率8.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双方签订施工合同,约定结算方式为固定价。工程竣工后,承包人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发包人支付工程款及利息。诉讼中,
作 者:
王登山
单 位: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关键字:
页 码:
159
出 处:
中国建筑金属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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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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