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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出租住房至少交税10%——租房新规1月1日起执行
摘 要: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发布《关于个人出租房屋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该公告明确表示,自2021年1月1日起,个人将云南省范围内自有或租入房屋出租给承租人,并取得租金收入或其它经济利益所得,应按照财产租赁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公告》内容该公告的内容主要包括:第一,个人将云南省范围内自有或者租入房屋出租给承租人,并取得租金收入或者其它经济利益所得,应按照财产租赁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作 者:
  • 本刊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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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出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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