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族贾理在村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中的作用——兼谈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丹寨县“贾理调解室”现象
“贾”的苗语为“jax”,是黔东南、黔南地区口头流传的苗语经典。在苗族古歌中,有一泱泱千言“hxakdaodniel”为贾师、理老排解纠纷时使用的理词,即“老理儿”,合称“贾理”。这种口头文学形式的特点是有唱有答、有说有辩、语言风趣、逻辑性强,反映了苗族社会真实法律运行情况。苗族调解矛盾、化解纠纷的传统方式,苗语称“daoddiangshsenbnieb”,意为“断案裁鼓”,这种方式源远流长,延续至今,且效果很好。黔东南丹寨县利用这一传统法律文化资源,建立了“贾理调解室”化解各种矛盾纠纷,但也存在一些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