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摒弃谬识主动开展经营者集中申报
摘 要:
因不少企业常误以为经营者集中申报只针对股权并购行为、项目投资规模较小无须申报、未依法申报处罚轻微可接受,部分企业甚至为了避免引发之前未申报项目而被处罚,致使相当一部分企业和项目并未依法申报经营者集中。对此,笔者在分析前述谬误认识后提出企业端顺利开展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的基础性要求,包括要有积极主动态度,在制度建设、管理机构和功能职责上做出有效安排,考虑备选方案并根据监管机构审批执法重点调整,留足集中申报操作时间等。
作 者:
  • 周东辉
单 位: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键字:
页 码:
    104-106
出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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